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犯罪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犯罪人员有立功表现或者是表现良好的情况是可以减轻处罚的,那么重大立功有哪些行为?自首和立功能同时并存吗?下面杭州刑事律师就来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
重大立功有哪些行为?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和立功能同时并存吗?
自首和立功可以并存。如果既有自首情节也有立功表现,这个时候是会在减轻处罚的基础上继续减轻处罚,所以这个时候可能会处罚得比较轻。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如果有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所以,如果当事人同时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以叠加使用,分别根据自首和立功情节确定相应的减少基准刑的数量,然后再相加予以确定宣告刑。